[中部] 典范法律事务所诚征行政助理一名(台中)

楼主: ni9988778065 (我是尼奇)   2019-07-13 00:16:07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典范法律事务所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行政助理
【工作内容】
文件收发与递送邮寄、申请各类资料、
案件管理追踪、卷证资料整理制作、客户接待、
与法院连系、行事历安排及其他律师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不限系所
2.本工作须非常细心、须能处理繁琐事务
3.具备word、excel、google、line等作业系统基础使用能力。
4.有机车驾照并自备机车。
5.能以台语沟通者佳
6.主动积极,认真负责,肯学习者佳
【工作地点】
台中市西区民权路219号5楼之2(星展银行民权分行楼上)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星期一至五、08:30至17:30
【月休】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2日,月休至少8日,其余均依人事行政局为准
【公司福利】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三节奖金,生日礼金
事务所环境优美,工作气氛融洽,
每月固定聚餐,不定时享用享用下午茶,饼干点心众多。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8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3,100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月薪未达23100元 会被删文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23100元至30000元,视学经历而定。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将附照片之履历表寄至:[email protected]
联络人:林小姐
来信标题请注明:“应征行政助理(姓名)”
收到履历表经审阅通过后,事务所会主动联系面试
【其他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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