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国立台湾戏曲学院教资中心征专案助理

楼主: crazyer06 (为快不破)   2019-02-18 16:48:31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国立台湾戏曲学院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教学资源中心-专案助理
【工作内容】
1. 高等教育深耕计画各项行政业务。
2. 执行艺术新 4 力-全民美育旗舰计画相关事项。
3. 配合教学组及教资源中心各项行政业务。
4. 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 大专(含以上) 毕业,剧场、艺术相关类科、教育相关科系毕业
佳,或有相关艺术、行销相关经验佳。
2. 组织管理能力、计画期程之年度规划、预算经费控管能力,良好
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独立作业能力,并具良好情绪
管理能力。
3. 熟悉电脑文书系统处理(EXCEL, Word,电子邮件等基础能力)。
4. 能配合业务弹性加班。
5. 语言能力(英语或其他语言)证明佳。
【工作地点】
台北市内湖路二段 177 号或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 3 段 66 巷 8 之 1 号。
【工作时间】 每周一到五 0830-1730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周休二日
※一定要有数字。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学士级34,916元、硕士级40,902元起叙,需依规定扣除劳健保自付额
※行政院劳委会于108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3,100元
※无薪资、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31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一、应征者将自传表、履历(或简历)表、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
其他证明文件,于 108 年 2 月 25 日下午 5 时前寄送达,电子档
请同步以电子邮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 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址及收件人:114 台北市内湖路 2 段 177 号,
教务处教资中心黄昭莉小姐收。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应试日
期,不合者恕不退件。
【其他备注】 http://www.tcpa.edu.tw/files/14-1000-21511,r11-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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