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在台北一家餐厅担任正职八个月,实际工时9小时无加班费,中间有两小时空班(有
电话还是要接),实在受够这种制度,几次与老板讨论都没有要改善的意思,本来要离职
但顾及人手不足同事无法休假,原说只帮忙上同事要休假的日子,但又以兼职挽留
https://i.imgur.com/AGPBVrJ.jpg
这个意思我理解成月薪24K整,结果是实领22K(其实正职也是这种加法去算,我一直都觉
得很怪异,以前做过的工作都是扣除健保己付的费用而已)当初还以为为了挽留我稍微调
整了薪资,结果这样还不是时薪150左右去算,觉得自己被骗~
其实第一次要离职后已决定要去检举超时、国定假日无补休或加薪问题,但经过老板假装
认错要改善的假象就想说好聚好散,结果现在听仍在职的同事说只是时间到就打卡,还是
继续工作...傻眼。
请问大家有人有遇过老板这样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