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政风处职务代理人

楼主: jhihhan (han)   2018-05-17 09:49:16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教育部
【工作职缺】
政风处聘用人员(育婴留停职务代理人)
【工作内容】
(一)政风业务
(二)协助专案清查
(三)其他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一)国内公私立大学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以上学校毕业者。
(二)具政风工作经验或法律系所毕业者尤佳。
(三)具备相关电脑文书处理基本能力。
【工作地点】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5楼【政风处】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08:30~17:30(午休时间12:30~13:30)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服务至12月3日时,按在职月份比例计算年终奖金。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7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2,000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聘用薪点依“行政院暨所属机关聘用人员注意事项”附表“聘用人员比照分类职位公务人
员俸点支给报酬标准表”规定,以研究助理(学士学位6等280薪点,新台币34,916元)或
助理研究员(硕士学位7等328薪点,新台币40,901元)聘用。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20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一)意者请检附履历表(格式不限,惟请附照片,并请注明白天联络电话、电子邮件信箱
、学历证明影本、工作服务证明等资料,于107年 5月21 日前,以限时挂号邮件寄送教育
部政风处郑羽琇科长收(地址:106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
理。
(二)择优面谈,面谈时间将另行通知,未获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录取名额:本职缺除正取1名外,得择优备取1-2名,候补期间为5个月,自甄选结果确
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问,请洽本部政风处郑羽琇科长,电话(02)7736-5834。
【其他备注】
本聘用人员聘期自107年6月4日至107年12月3日止(实际代理期间仍依被代理同仁留职停
薪期间为准),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员应无条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
用或救助(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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