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法务专员

楼主: coreasia (coreasia)   2018-02-14 09:42:21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中勤人力资源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原征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工作职缺】
法务专员
【工作内容】
(1).协助研拟、刻正及维护相关法令(如广电法、媒体垄断防治与多元维护法草案或电信
管理法等),并参与研修法令之相关问题回复。
(2).协办相关单位处理法务程序作业(如废止电信业等)。
(3).受理当事人或业者(传播业)查询或请求阅览个人/公司资料等处理。
(4).处理行政调查及相关文稿之草拟。
(5).日常公文处理及其他长官交办事项。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国内外大学法律或科技法律等相关研究所【硕士以上】学历(须检附相关证明)。
(2).具通过【全民英检中级以上】之英语能力检定证书(TOEIC、TOEFL、IELTS或其它等之
一),或其它相当等级之【国外语言(欧、英、日语等之一)】等能力测验者(须检附相关证
明)。
(3).于国外大学院校系所(欧语系、英语系、日语系等之一)取得【学士以上】学历者尤佳

(4).熟悉行政法、通讯传播相关法律者尤佳。
(5).须配合于【107年3月1日】上班者。
【工作地点】
台北市中正区仁爱路一段50号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弹性上班0830-0900至1730-1800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三节礼金/礼品,健康检查,团体保险,尾牙及其他福委会福利
在职每满一个月就有一天不扣薪之福利假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7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2,000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47900元/月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2000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黄小姐
[email protected]
有意愿者请先投递履历,信件主旨"应征法务专员-XXX(姓名)"
【其他备注】
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并无抽成金额
作者: lte40403 (Min)   2018-02-14 15:56:00
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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