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金智语文补习班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行政柜台人员
【工作内容】协助课堂准备、与家长及学生沟通、文书处理工作
【征求条件】专科以上毕业,须具备基础英文对话能力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台北市庄敬路391巷2号7楼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周一、三、四、五 11:00~20:00,午休时间1小时
周二 14:00~20:00
周六 8:50~12:50 隔周休
国定假日皆休
依劳基法规定第30条规定,劳工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其中补习班系为民国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台88劳动二字第023007号函指定符合劳基法第30-1条所称之中央主管
机关指定之行业,前项工作时间得将其两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
分配于其他工作日,其分配于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两小时,
每周工作时数不得超过48小时,本公司系调整周二上班时间至周六,
绝对符合劳动基准法之规定,望版主明察。
【月休】 如上述说明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 依劳基法规定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至少3万元
※行政院劳委会于106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1,009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1009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2758-8908 林小姐
【其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