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某美商资讯/互联网服务业在台分公司

楼主: Rocktheworld (Joshua)   2016-12-26 17:17:02
正好趁今天排休来发个分享文,孰好孰坏仍然由各位求职者自行判断,毕竟就业市场就如
同交易买卖一般,各取所需,双方也需要达成共识买卖才能成功。这个案例就不是发生在
我身上了,而是一位目前正在准备国营事业考试的朋友,因为白天读书的需求,他希望寻
找在大夜时段的工作。于是,在因缘际会下透过104投递履历受邀参加这间美商在台分公
司的面试,应征的是夜班客服/行政的工作;当然,应征客服/行政这类的工作无非就是期
望能够准时下班,好在白天继续自己的计划。
这间公司号称拥有全世界最大的交友平台,同时也有所谓的成人交友和视讯网站,据说视
讯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台湾分公司的客服负责的是“表演者”的资料审核和咨询服务
,也有付费会员(应该是视讯观看者)权益的即时线上服务。据他的说法,这个工作会接触
到许多情色表演的画面,至于审核的标准我就没再向他多问,猜测应该是不允许“虐待动
物”或出现血腥的画面。这种工作内容本身并没有所谓的好与坏,毕竟性本来就是人类的
需求,也因为这样的需求产生了无数的商机,况且这个工作是视讯和交友网站的客服,并
非遭世俗道德观所鄙视或排斥的视讯表演者。比较令我傻眼的,是他告诉我的薪水。
“新台币30K”,没错,大夜班的工作月薪是新台币3万元,就算这是个没太多技术性的工
作,大夜班30K的收入在台北市是多么地令人瞠目结舌(若我在104上看到的数据没错,许
多PCB厂的大夜技术员都有42K以上)。暴君虐国之下更令人无语问苍天的是助纣为虐的宦
臣,他转述面试时用人单位主管告诉他的这段话:“坦白说他们之所以来台湾设立分公司
依据的还是人力成本的考量,况且我们的特休第一年就从10天开始,每个月有1天的带薪
病假,每日上班的实际时数是7小时,这些是为何薪水相对不多的原因。”…我只能说他
老兄修养真好,换作是我虽然会保持礼貌和理性,但肯定坚决终止面谈走人,这些听起来
像是正当的理由吗?就算身为外商拥有优于劳基法的休假制度,大夜班提供这样的薪资是
不是太过羞辱人?这个部门的主管难道是一个殖民地管理者的角色吗?难怪很多外商来了
台湾都变了调,因为台湾人友善亲切水准高,甚至可以卖新鲜的肝呢!这间分公司要是设
立在民风剽悍的越南,不天天遭罢工才怪呢。
我想我那位朋友就算录取了肯定也会回绝这份工作,不过,就如同我说的,求职毕竟就像
一笔买卖,我相信还是有人愿意以这样的薪资做这份工作,但站在期望台湾薪资条件环境
能够更好的角度来思考,我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虽然几乎不可能…),也提供这个
案例给即将要到这间公司应征的求职者们一个参考。最后,祝愿各位求职者找到心中理想
的工作,用人单位找到合适的人选。
BTW,电脑排版若在手机版MO PTT看起来怪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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