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派驻北投站业务辅导员

楼主: alisonjoy830 (namu)   2016-11-22 09:25:16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公司:优利资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原征人公司:台北市就业服务处
【工作职缺】
业务辅导员
【工作内容】
1.综整、办理二度就业妇女之就业服务相关业务
2.连结各就业服务站资源及至邻里社区等发掘二度就业妇女,针对二度就业妇女,
规划相关宣传活动、专题讲座、职场体验企业参访
3.另主动拜会厂商企业,于大台北地区开发典型、非典型工作机会,提供二度就业妇女
多元型态之工作类型,
4.结合公私立部门资源,协助二度就业妇女使能顺利求职、促进就业
5.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大学(含大学)以上*[1;33m劳工、社会工作、心理、社会学、*[m
*[1;33m人力资源与咨商辅导*[m等相关系所毕业者,并具有全职工作经验(就学期间之
工作经验不予列计)1年以上者。
2.具有社工师证照或非上述相关科系毕业而具有就业服务乙级证照者,并具有全职工作经
验(就学期间之工作经验不予列计)1年以上者。
3.国内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大学(含大学)以上系所毕业者,并有
国内就业促进、社会工作、心理治疗或人力资源等相关实务直接服务工作经验(就学期间
之工作经验不予列计)1年以上者。
前开相关实务直接服务工作经验应为全职受薪工作,不含兵役、志愿服务或实习性质之经
历。
【工作地点】
北投就业服务站(台北市新市街30号5楼)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09:00~17:00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三节礼金
生日礼金
绩效奖金
公司团体保险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月薪31930元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0008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林先生
02-5569-2345#216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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