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派驻至北分署业务辅导员

楼主: alisonjoy830 (namu)   2016-10-31 11:48:22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原征人公司: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北基宜花金马分署
人资公司:优利资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职缺】
业务辅导员
【工作内容】
依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现已改制为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订定之“强化公立
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咨询服务功能计画”需求,于本分署各派驻单位主管及正式人员督导及
监督下,协助执行有关个案管理咨询及就业服务,并配合一案到底服务模式之推动,协助
办理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主要工作审核津贴给付作业。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一、学经历(择一)
1. 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学校院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
会教育、社会心理、青少年儿童福利、劳工关系、劳工行政、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公共
行政、公共政策、心理、咨商辅导等相关科系(所)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以上者。
2. 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
会教育、社会心理、青少年儿童福利、劳工关系、劳工行政、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公共
行政、公共政策、心理、咨商辅导等相关科系毕业取得副学士学位,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累计2年以上者。
二、电脑操作及文书处理能力
1. 中文打字输入每分钟15字以上、错误率10%以下。
2. 熟悉MS-OFFICE文书处理及互联网之运用。
【工作地点】
新庄联合办公大楼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0800-1700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终奖金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31930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0008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
【联络人/连络方式】
蔡小姐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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