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 林森中医昆明院区检验科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约用医事检验师
【工作内容】
(一) 临床性病检验。
(二) 正常班。
(三) 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没有内容 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1.具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10年以上),
且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
第1项规定情形。
2.学历:大学以上学校医技系毕业。
3.证书(照):具中华民国医事检验师证书(请检附证书正反面影本)。
【如参加本年度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经榜示成绩及格者,请检附
“录取成绩及结果通知书”影本,应缴证件请详阅“备注栏”。】
医事人员需符合各类医事人员相关医事法规之执业登记规定。
4.本院现职人员如欲报名本职缺者,需经现职单位主管于报名表中“现职服务单位”
字段处核章。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工作地点】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林森中医昆明(昆明)院区(台北市万华区昆明街100号)
※本院为无菸职场。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 早上8:00~下午5:00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月休】
周休二日
※没有填写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
文康活动、生日礼券。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1)年薪约44~51万元(含基本月薪、年终奖金、考核奖金等,年终及考核奖金视考核
状况发给)。
(2)绩效发给奖励金年约4~10万元。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月薪未达20008元 会被删文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需求人数】
正取1名,备取2名(候补期间至多3个月)
本职缺为预估缺,进用日期预计于105年11月5日后
【联络人/连络方式】
人事室刘先生:联络电话02-25553000转2316,传真电话02-23614854,
请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来电。
【其他备注】
(一)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21日止,(不)以邮戳为凭,
请自行预留邮寄时间,逾时不予受理。
(二)报名网址:请至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才招募”专区“事求人”系统
(http://website.tpech.gov.tw/job/)征才公告完成线上报名
(请务必自行确认报名成功,否则一律视同未报名)。
(三)报名方式:
1.采线上报名及缴交报名表件(含下载之报名表、身分证、符合资格条件之
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工作经历服务证明、专业证照等影本资料,请详阅第
七点说明)。
2.报名表件需于规定期限内以亲送或挂号邮寄至“(10841)台北市万华区西宁
南路4号A栋4楼收发室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报名程序,
信封请注明应征科室及职称。
3.如未依规定期限寄出报名表件,网络报名视为无效。
(四)资格初审合格及甄试讯息公告日期:105年10月31日前于台北市立联合医院
“人才招募”专区“事求人”系统(http://website.tpech.gov.tw/job/)
初审公告查询,不另行通知,请务必主动查询,不得以未接获通知等理由要求补
救措施。
(五)甄试方式:面试30%、专业测验(笔试)70%,总分70分以上为录取标准。
测验范围:性病及门诊常规之相关检验。
(六)甄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05年11月1日星期二下午13:30分
地点:初审公告时公布
(七)应缴证件(请以A4纸张格式影印):
1.请打印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才招募”专区“事求人”系统
(http://website.tpech.gov.tw/job/)甄试报名表并黏贴2吋照片1张。
2.身分证正反面(出生地为大陆地区者,应检附户籍誊本)。
3.符合资格条件之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持国外经历证明或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外
学历者,需检附我国驻外单位认证文件。持本国学历结业证明者,须另附教育
主管机关核发之资格证明书)。
4.符合资格条件之中华民国医事人员证书正反面。参加本年度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
高等考试经榜示成绩及格者,请检附“录取成绩及结果通知书”影本。录取报到
时需检附医事人员证书正本,否则视同未录取。
5.详细自传、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如在职证明、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经历证明文件
以能证明曾从事相关工作。不得仅出示劳保投保或执业登记相关资料)。
6.其他需缴附文件。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所缴资料恕不退件,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请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2.资料逾期、遗漏、提供不实或伪造变造者,视为资格不合格;所填资料或缴交
证明文件于录取后发现系属不实或有伪造、变造情事者,撤销录取资格。
3.倘为军公教退休人员者,请于经历栏叙明“退休机关及日期”;另公务机构
退休人员,请依公务人员退休法第23条第1项第4款规定自行衡酌权益事宜。
4.录取人员应于本院录取通知单送达(采电子邮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内(不含
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回复到职意愿并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到,倘逾期未回复或
未于期限内完成报到程序者,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再进用,由本院通知
次一顺位录取人员依序递补。
5.本院现职人员如欲报名本职缺者,需经现职单位主管于报名表中“现职服务单
位”字段处核章。
6.录取后发现未符合医事人员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之执业登记规定,致不能
办理执业登记,或有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
系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情形者,本院应予终止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