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劳动部北分署 征业务督导员(临时人员)

楼主: wkeo (wkeo)   2016-08-09 1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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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 北基宜花金马分署
【工作职缺】
业务督导员(临时人员) 1名
【工作内容】
办理职涯咨询暨个案管理相关业务、协助办理筹设职涯发展资源中心相关事宜
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一)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福利、
社会政策、社会教育、社会心理、青少年儿童福利、劳工关系、劳工行政、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心理、咨商辅导等相关系所毕业者。
2.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工作经验自学校毕业后计算至105年7月31日止,
请检附年资证明文件,未检附者以不合格论。
3.电脑中文输入每分钟15字以上(就业服务法第24条规定人员每分钟10字以上),
错误率10%以下。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备采购证照者为佳。
2.领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师、就业服务乙级证照或取得国际认证之职涯发展领域
相关证书者尤佳。
(三)具中华民国国籍,未具双重国籍或多国国籍,并未受惩戒或行政处分者。
(四)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回避任用、第28条不得任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
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不得任用者。
【工作地点】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南栋3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7:00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生日礼金
【薪资范围】
专科毕业者31,531元,学士学位者33,923元,硕士学位以上者38,174元
【需求人数】
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02)89956399分机1735人事室;工作内容请洽询分机1411陈专员
【其他备注】
(一)意者请于105年8月18日前(邮戳为凭),将“公务人员履历表”
(请自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网站下载,附照片、加注个人移动电话及电子邮件、
自传500字以上,简述工作理念、考试动机,并经本人签名)、
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学历证件影本、证件影本及工作经验证明文件等资料,
以挂号邮寄至24219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南栋3楼人事室收
(信封请注明‘应征咨询服务及给付科临时人员’),
择优通知参加甄试,资格不符、证件不齐或表格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未符合资格者,请勿邮寄。
(二)其他事项
1.薪资标准:专科毕业者31,531元,学士学位者33,923元,硕士学位以上者38,174元。
2.甄试范围:
(1)笔试(占总成绩60%)。
(2)口试(占总成绩40%)。
(3)总成绩应达70分以上。
3.录取人员应于公告日1个月内报到,逾期以弃权论。
本案视成绩得择优备取2人,候补期间3个月,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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