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专案助理

楼主: lkkl555 (柴犬)   2016-05-28 15:56:00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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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北分会
【工作职缺】
约聘专案助理,一年一聘
【工作内容】
综理个案管理、行政、出纳及其他交办事项等业务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 大学以上社工系、心理系毕业,具有社会工作实务经验者佳
2. 熟悉电脑文书作业(Word、Excel)
3. 能独立作业、策划活动并执行
4. 具汽、机车驾照者尤佳
5. 男需役毕或持有免服兵役证明
【工作地点】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4号5楼(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第四办公室)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每日8小时,含中间午休1小时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有工作奖金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薪俸约27,168元
【需求人数】
1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1. 检附500字以上自传之履历表、最高学历证书影本或曾服务于社福团体之工作证明,于
信封上注明“应征专案助理秘书”,并于105年6月30日下午17时以前将上开应征资料送
(寄)至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4号5楼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北分会收。(邮戳
为凭,逾时恕不受理)
2. 资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补件,资格符合人员择优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并视成绩备取2名,
备取保留时间1个月;报名资料恕不退件。(考试内容:面试)
3. 联络电话:(02)27303028分机5055杨执行秘书。
【其他备注】
面试时间预定于105年7月中旬(暂定)
面试地点在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4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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