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北分会甄选公告
一、职称:约聘专案助理1名
二、性别:男女不拘,男需役毕或持有免服兵役证明者
三、待遇:薪俸约27,168元。享劳、健保、工作奖金。
四、资格条件:
1. 大学以上社工系、心理系毕业,具有社会工作实务经验者佳。
2. 熟悉电脑文书作业(WORD.EXCEL)。
3. 能独立作业、策划活动并执行。
4. 具汽、机车驾照者尤佳。
五、公告期间:105年6月1日~6月30日)
六、工作地点: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4号5楼。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第四办公室)
七、工作期间:1年1聘。
八、工作项目:综理个案管理、行政、出纳及其他交办事项等业务
九、考试内容:面试。
十、 面试时间:预计于105年7月中旬(暂定)。
十一、面试地点: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4号5楼。
十二、联络方式:
1. 检附500字以上自传之履历表、最高学历证书影本或曾服务于社福团体之工作证明,于
信封上注明“应征专案助理秘书”,并于105年6月30日下午17时以前将上开应征资料送(
寄)至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164号5楼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北分会收。(邮戳
为凭,逾时恕不受理)
2. 资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补件,资格符合人员择优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并视成绩备取2名,
备取保留时间1个月;报名资料恕不退件。
3. 联络电话:(02)27303028分机5055杨执行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