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工作经验,驻局驻署这种工作
只要工作态度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通常没人想换人或是解约
因为还要交接,等新人熟悉业务
这太不合成本效益
甚至局/署里还可能还要求委办公司指定跟他们要的人签约
万年约聘这个名词不知道原po有没有听过
之前我遇过一个公司觉得不适任驻局工作的人(是沿用上一个公司的驻局)
刚签约2个月,一样解约请他走人
但是,告知要解约的隔天
一早说要请假,然后就不来交接
打电话不接,局里长官打也不接,就直接消失
我想,契约工作本来雇主就有决定权
或许环保署的做法不是很妥当....
我不太知道详情,不适合多说什么
但是,不管原po发文还是回文
从头到尾都是你的片面之词.....
最后还是希望原po可以顺利解决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