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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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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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 华语文教学系
【工作职缺】
教育部计划专任助理
【工作内容】
执行教育部计划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 具有教育部对外华语教学能力证书、华语教学相关系所毕业(学士、硕士皆可)
或 有正式华语教学经验(两年以上,需提出证明)。有华语教材编撰经验尤佳。
2. 有学校相关行政事务及经费核销者尤佳
【工作地点】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一段129号综合大楼9楼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周五,09:00~18:00(午休12:00~13:00)
【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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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休二日(依人事行政局公告办理)
【公司福利】
年终奖金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3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19,273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比照科技部学士级或硕士级第一年待遇:学士级31,520,硕士级36,050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陈振宇 教授 / 02-77345395 psyjyc@ntnu.edu.tw
【其他备注】
应征方式(勿回站内信)
意者请将下列资料e-mail至psyjyc@ntnu.edu.tw
(信件标题请注明“专任助理应征”)
(1) 个人履历表 (请附手机号码及e-mail)
(2) 其他有助于了解应征者工作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之资料
(如自传、论文、作品,如:教案或教材、报告等)
收件日期:随到随审,凡经初审合格者,将于收到应征资料后一周内以e-mail
通知面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