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不知道可不可以PO在这个版上问!
如果不行请告知
我会立刻删除!
我妈妈6月到一家臭豆腐工厂上班
7月份因为工作实在太辛苦
从早上8点前站到5点多
又要搬重物
中午又只吃饭20分钟
其他都没休息时间
7月做完就辞职
但7月都有去上班无请假
六日休息而已
而上班之前说的待遇如下
底薪2万
冬天星期六隔周上班
夏天六日不需上班
全勤加2000
餐饮业须体检810公司负责
但!!!
前天领到的薪水
拿到的薪资明细如下
试用期本薪20000(24天)
20000除以24=833
实际工作天数22天
20000-833*2=18333(小数点后我懒的记,但算法大概就是这样)
本薪18333元
扣除劳健保651
试用期未满3个月无全勤
且须负担810元体检费
实拿16872元
而我知道后打去询问
22天是7月的2个礼拜六
而他们礼拜六算无薪假
所以不算钱
我说
那月薪算法应该除以30阿
且体检费应该由公司负责
所以算法变这样
20000除以30=666
20000-666*2=18668
可是这样也才多335
请问我这样算法对吗?
还是有更有利的算法呢?
可以要求除以31天吗?(7月有31天)
而且有放一天台风假!
如果想要投诉他们应该去哪投诉呢?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