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新店 创X特电子公司

楼主: pychiang (我是Patty)   2014-06-19 14:22:34
我今天突然接到新公司来的噩耗...所以我今天中午就下班了,有一种被挥之即来呼之即
去的感觉...
被挥之即来是:我6月12日打电话去问他们找到人了没,创力特的吴大姐(我想应该是老板
娘,因为面试的人也是她管人的也是她管钱的也是她)跟我说已经找到人了,就"啪"的挂
了我电话
然后隔了一个礼拜他打电话给我问我找到工作没,我跟她说还没不过有在打工,结果他叫
我隔天上班,我把打工用接案的方式包下来,当外快(每天有900元,整个案子包下来也不
知道要做多久我只收对方5000)
才第二天,风云就变色,被呼之即去了,说因为七月的案子比较多,老板妹妹想回来做,
因为有经验又上手,所以还是想找她回来,听她讲到这里我也明白了,我就说:那没关系
,他就说:那你要不要就做到今天?
越想我越生气,中午就回家了....薪资1500,我是为什么不好好打我的工就好了?
再说,他们公司找我进去做了两天也没帮我加保..硍!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4-06-19 14:45:00
你自己干心被凹的,怪谁呢 带种一点就和他要资遣费和非自愿离职证明,再顺便去检举他没有帮你保险
作者: cmvie (TaeNy)   2014-06-19 15:08:00
家族企业 不是自己人就什么都不是
作者: imegg14 (egg)   2014-06-19 16:28:00
告她
作者: yabesoube (RETEN)   2014-06-19 18:50:00
家族企业不意外啊
作者: Mysex (超强猛骑)   2014-06-19 18:57:00
别丢脸了
作者: withoutmoon (月月)   2014-06-19 19:18:00
怪自己
楼主: pychiang (我是Patty)   2014-06-19 23:57:00
为什么说怪我自己?
作者: sunrise0330 (太阳花)   2014-06-20 01:44:00
原PO拍拍,这也是台湾的悲哀,台湾的经济有八成是靠这些中小企业搞起来的,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最好有有白纸黑字签约(书面offer)这也是为了保障自己,若资方无故遣散就应付资遣费。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06-22 01:43:00
检举她没保劳保就可以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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