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内政部营建署更新案驻点人员

楼主: eric1218tw (我依然是微积分的神)   2014-06-16 09:11:42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
台湾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职缺】
眷改都市更新案营建分署北区更新队驻点人员
【工作内容】
一般办公文书作业,并依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北区规划队指示办理各项业务。
配合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出席各相关会议与各级都市计画委员会(含都市更新委员
会)会议,进行简报、协助说明、成果展现及配合会议需求汇整修正资料等工作。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驻点人员至少学士以上(都市计画、建筑、地政、不动产、市政等相关科系毕业),并具都
市更新或都市计画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工作地点】
台北市文山区景福街100号 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北区更新队
面试地点:台北市大安区建国南路二段201号9楼 台湾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依一般公务人员签到签退时间办理。
两周工时超过84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驻点人员应分署要求配合加班或出差者,核销金额以每月5,000元为限,由受托厂商于
契约价金内核实给付予驻点人员。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2年4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19,047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每月基本薪资为33,908元(含劳、健保及劳退金自付额。)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19047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意者请将履历电邮 eric@turco.com.tw 王先生
如履历符合上述政府标案契约条件会立即通知面试,谢谢。
【其他备注】
正式上班时间为6月30日,以利与前驻点人员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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