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营建署分署政府都更标案派驻人员

楼主: eric1218tw (我依然是微积分的神)   2014-06-06 14:14:11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台湾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职缺】
“台北市埤腹新村与四知十村地区都市更新计画委托技术服务案”分署驻点人员
【工作内容】
一般办公文书作业,并依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北区规划队指示办理各项业务。
配合内政部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出席各相关会议与各级都市计画委员会(含都市更新委员
会)会议,进行简报、协助说明、成果展现及配合会议需求汇整修正资料等工作。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依“台北市埤腹新村与四知十村地区都市更新计画委托技术服务案”契约规定,驻点人员
应至少学士以上(都市计画、建筑、地政、不动产、市政等相关科系毕业),具都市计画或
都市更新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工作地点】
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北区规划队(台北市文山区景福路100号)
面试地点:台北市大安区建国南路二段201号9楼 台湾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依劳动基准法之规定,每2周不超过84小时,其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调配为周休二日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则依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北区规划队规定。一般依公务人员签到
签退之规定为准。
两周工时超过84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驻点人员如有应分署要求配合加班或出差者,可申请补休或差旅费,其差旅费采检
据实报实销,消核金额以每月5,000元为限。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2年4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19,047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每月薪资为新台币33,908元(含劳、健保及劳退自付额。)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意者请备妥履历表,电子邮寄至 eric@turco.com.tw 王先生
【其他备注】
正式上班日期为6月30日,以利于与前驻点人员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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