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fyang (prof)》之铭言:
: 老弟最近租了个台兴致勃勃地当起了台主
: 结果今天居然因为220元被告了 想问问各位会不会有事
: 事情是这样:
: 因为爪子无法移动到娃娃机的边边
: 所以他在边边那里用胶带固定了些娃娃用来“挡边”
: 以免夹客要夹的娃娃跑到边边弄不回来
: (但他并没有在娃娃机上标注这娃娃是用来挡边的,他自以为胶带贴得很明显不用标注)
: 而这位夹客花了220元后(220元未达保夹)发现有胶带贴著
: 就直接传图给我老弟问说:你这是诈欺吧?
: 老弟就跟他解释这是挡边
: 并且提供两个选择给他:
: 1.直接给他那只他想夹的挡边娃娃,就当他到保夹金额了
: 2.退那220元给他
: 对方本来说要退费 结果后来又突然说不用
: 老弟也没有想太多...结果过了几天警察就突然找上门说对方要提告...
: 对方为了220元居然就跑去告老弟诈欺了...
: 请问有人有遇过类似的情况吗?通常这样会怎么判?谢谢!
不会有事
诈欺罪必需含有主观上施以诈术骗钱的“犯意”才能构成
依照您的叙述,这顶多只能说是沟通不良造成的消费纠纷
我可以跟你保证,这个案子到检察官那边就会以不起诉处理,根本上不到法院
当然,检察官职责所在,他ㄧ定会劝你们和解,如果赔偿金额在你容许的范围内就考虑接
受,不可以就坚持无罪抗辩
出庭时记住死命咬住以下两点,第一:我ㄧ开始就没有想骗钱,第二:事后我有展示诚意
想解决事情
我可以跟你保证只要出席一次侦察庭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