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好奇问问

楼主: superkobe (cheese pong)   2018-02-03 22:38:33
突然想到一件事,
多数台都会在后面放大娃娃或一些展示品,上面也会写上“展示品勿夹”的字样,
假如没有用杆子卡住或黏住,爪子也可以拉得到,那么客人投到保后去把展示品拖出来出
货,这样算数吗?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黄素T)   2018-02-03 22:41:00
规则写好了就不算
作者: blgame (猥琐的房东)   2018-02-03 22:43:00
如果台主报警应该要归还,但通常就算了,下次自己固定好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2-04 01:46:00
原则上放在台内的物品都可以夹,因为放在台内不作任何标示,外观上足以让人信赖台主同意让人夹取该物。反之,如果台主有写展示品勿夹,则透过该明示规定推翻前项默示同意。夹客如擅自夹取展示物,因为台主没有同意夹客夹取,不仅超出夹客与台主之间的契约(投下10元契约即成立,原则上夹客有用爪子夹取机台内商品的债权),还因未经所有人同意移转持有,而有窃盗的问题(但可能可以主张无不法意识)。我记得选物贩卖机相关法规应该没有禁止台主另行决定游戏规则(另立特约),所以规定展示品勿夹是台主的契约自由
作者: obeytherules (蓝菇菇王)   2018-02-04 10:13:00
是这样?我以为台主写什么都消费者最大耶里面就是商品,摆不好是你的问题,地盘都你的消费者没做出破坏机台的举动都是正常消费原来写在玻璃上的几个字会入法律所规定的..说写的不清楚,到法庭上会变成法官自由心证吗? 或是主张凡是选物贩卖机里内皆为商品?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2-04 10:47:00
玩夹娃娃机就跟买东西一样,属于民事契约行为,如果夹娃娃机法规没有禁止特约的规定,那就是回归民法契约自由原则如果台主没写字,消费者主张台内皆商品大概没什么问题,因为仅仅将放在台内足认台主默示同意夹取该物。比较有争议的可能是仅用杆子固定,却没写字的,这样争执默示同意就很麻烦,因为台主也会抗辩用杆子固定就有不同意夹取的外观
作者: obeytherules (蓝菇菇王)   2018-02-04 17:13:00
确实不少杆子放后却被喇出来的哈看喇王 林明影片一直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