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借此标题想询问,
我司为代理商,供应商为大陆厂商,客户为韩国客户。
因不敢让大陆厂商知道终端客户名称,以及不相让原厂知道最终售出价格。
想请教各位先进是否有好的做法?或是该如何与货代沟通?谢谢您!
我司:A,在韩国也有分公司,但利润以及税的问题,以韩国分公司进口交易目前较难。
客户:B,其希望进口相关事物皆亲自处理。
原厂:C,以CIF报价,表明产证需填写进口方名字否则无法抵税。
希望模式:
B下单给A,A下单给C。
C出口(CIF),目前后段进口不确定要怎么进行,麻烦各位先进了。
※ 引述《aru751019 (露)》之铭言:
: 各位前辈好!
: A买方
: B中间商
: C工厂
: 原本三角贸易不让A以及C互相知道,
: 所以提单会做换单的动作,
: 即给买方的BL shipper会做B
: 但现买方需要申请原产证,货代说要无法换单
: 只有一张提单即为:
: Shipper:C
: Consigned:A
: Notify:B
: 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 还是要怎么与货代沟通?
: 还请大大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