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大家好。
前提是这样的,我公司长期进口A产品好几年都以A税则进口,但在今年遇到官员认为税则
不符要改税则,于是走上税则疑义这条路,经过漫长时间等待判定终于确认要往前追案6
个月有进口A产品的案件都要补税,问题来了。
5个月前一批已放行有A产品的案子,被海关要求补交用途说明、成分等文件,我的疑问是
税则疑义时已给过许多资料,虽然是不同关审理的,不能跟他们要吗? 重复要相同文件不
是扰民? 况且都要我补税了,为何还要跟我要文件? 都放行了,我补税但不补文件又有何
罚则?
并不是我不想照程序走,要是每个关的官员都这样来要岂不是很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