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首次发文请见谅,本身非国贸及商科相关科系出身。
我们公司是台湾贸易公司,负责联系中国各工厂及各国客户。
A B工厂一起并货给韩国客人,两家工厂皆需把货从中国运至货代的香港仓库,原交期6/2
8的A工厂于6/26通知货物迟延至7/3,同时间告知韩国客人货物延误,交期于6/20的B工厂
收到我们并货通知,并告知等A工厂确认货物完成在订舱,香港货代我司尚未通知并货事
宜。
7/2确认A工厂如期完成,船期7/9,我司通知B工厂准备订舱,此时发现B工厂于6/26将货
物运至仓库,因船期延误,将向韩国客人收取滞舱费,B工厂会出运货物,因为收到货代S
/O,但A工厂多次想货代延船期(A工厂事先订舱)
各方过失:
我方认为以通知B待我方通知,才会订舱,故未于6/26知道A延迟时,再告知B一次
B工厂出运也未通知我方,未询问A是否完成即出运
A工厂延迟出货,还向货代订舱,导致S/O下放,但又多次改船期
货代并未通知B公司,A公司改船期的事宜,导致B公司出运
韩方明知延迟,仍下放S/O
想请问各位:
1.要如何避免以上产生的滞舱费,本以为确认后联系货代并货,就能避免此情况,但工厂
却自行各自订舱
2.货代放S/O是要接到所有booking才能一起放吗?事前需客人那边同意放S/O,所有并货
的S/O是整票一起放?
3.客人对于此滞舱费有无责任?因为他知道货物会延误至7/3出货,但还是让货代放S/O,
才会造成B工厂出运
4.各位觉得滞舱费哪方须付费?
问题有些基本,麻烦各位前辈多多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