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批货物,货在台湾
客户已经付清了货款,原本是打算运送至国外
但迟未全数出货
有时会出样品到台湾境内的公司,这时就产生了5%税金以及开发票的问题
现在我们打算把这些货物全部开立内销的发票,跟客户收取5%税金,然后让客户寄放并慢慢出货
问题1,如果收了税金开了发票,以后这些货物还能直接出口吗?还是要透过另一间台湾公司去出口呢?
问题2,客户要我帮他处理掉这批货物(他要无偿放弃这批货),如果我帮他付了税金,然后找到其他人购买,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需要用什么方式来进行吗?ex, 要找实际营业的公司来帮忙配合等等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