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 国货复进口的问题

楼主: roseeely (roseeely)   2018-09-19 12:35:56
我是刚入行一个月的超级菜鸟求各位帮忙!
最近老板跟我说我们公司在2013海运出口至大陆分公司的一批货最近才销售出去,但客人
发现
有瑕疵,要退回台湾。
但问题来了,我们是出口织布,但大陆分公司已经进行加工,在织布背面贴了底纸,我知
道加工过的东西基本上不算复进口,但因为我们加工过后的外观差异不大,只差在重量跟
尺寸会改变,这样的话申请复进口是ok的吗?
P.S 我想知道海关验关的时候看得到实际的货物吗?加工后产品的尺寸、重量都不一样,
如果在invoice上使用原来的尺寸重量,然后调整实际的货物上动手脚会被发现吗?
不好意思菜鸟求助无门希望大家可以帮帮我~~
作者: miroc (维以不永伤)   2018-09-19 12:40:00
复进口要销出口报单 所以你这问题要问报关行才对如果税则号已经从A变成B 就不能用原始出口的报单做复进口你不会求助无门因为这些问题你应该问你们的报关行如果是用委外加工的方式报复进口 有加工费用申报的问题 可以这样操作但是同时帐务上也要有相对应的处理 和处理退货是不同的操作 报单的申报方式同时会和会计帐有关 建议连同贵司会计一起确认 另外如果被抽到"验货" 海关当然是去亲自查验 实物和文件不符合查到是很严重的事情 请慎思另外关税法好像有规定国货复进口在出口三年内且有核销原始出口报单 才能免征进口关税 另外还有一些关系到当时的出口报单上的记载 可能需要提供给原出口报单给报关行参考
作者: Furcal (台湾人的法治观念在哪)   2018-09-19 19:55:00
关税法第57条规定要出口3年内复进口才可以免税如果当初是报委外加工出口,可以按加工费课税的期限是1年这是关税法第37条的规定还有,真的很希望台湾的社会能够多注意"正直"这样的品德但是我想,要在台湾的厂商或民众身上期望这个,是很难的了
作者: fransciscus ( )   2018-09-19 23:40:00
刚入行一个月不要学做违法的事
作者: max60209 (人參無長)   2018-09-20 10:23:00
布卷验关会过磅重量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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