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Durant (勇士一哥)》之铭言:
: 大家好
: 近期有客户要求要他们自己清关,
: 因之前无任何此类交易的操作经验,所以上来询问版上各位前辈。
: 问题如下:
: 敝司(B)向国外厂商(A)订货,货在国内由客户(C)清关。
: 厂商A的清关文件BL、IV、PK都是给我方B,
: BL上的consignee和notify party都是写B,
: 我方在收到IV、PK后,改由我方开IV、PK给客户C。
: 1.我方在船出后,可以请报关行修改BL上consignee& nortify party成客户C吗?
只要把要修改的内容给FWD(承揽业者)就可以修改了
shipper/consignee/notify都可以改
: 2.如果可以照1修改,那这样IV&PK跟BL上的shipper不一样客户C可以清关吗?
你提供给客人的INVOICE/PACKING抬头不就是贵司的抬头
那这就顺便回答了你的下一个问题 shippe和其它文件抬头就一致了
: 3.如果我不想让客户C知道厂商A,这样可否修改BL的shipper呢?
: 若可修改也是联络报关行吗?
修改任何文件,请先搞清楚这份文件是哪个公司发的
提单是船公司/FWD发的,要修改也是找发单单位不是报关行
这种三角贸易操作的型态大部份是买FOB卖C&F
因为要改提单和其它出货文件
所以FWD由中间商指定FWD
你收到正本就可以直接在台湾的FWD办公室换另一套单给客人去清关
但要注意如果航程非常近 要考虑到修改时间是很短的
建议直接咨询你订船的FWD就提单换单这方面的流程和作业时间再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