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境外公司可否以极低价将货品卖给台湾公司

楼主: ShopnJKL (ShopJKL)   2016-10-03 18:51:16
如题,这是我在国际贸易教科书上看到的概念:
台湾公司A于境外成立另一公司B,
以B公司购入高价商品之后再以极低价转售给A,
如此一来A帐面上就能以极低的购货成本认列帐上,
B公司帐面上也能够认列潜在的大笔销货损失,
除了调节会计帐目以外还能有效自由调整出/进口相关税额等等。
我想问的是,假设我能搞定境外端的金物流,这项策略实务上只看台湾端是否能成立?
(例如一批500万的洋酒申报为美金$50元,海关会给过吗?国税局会过问吗)
有人指出海关会要求款项证明导致策略难以行使,但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因为:
- 结清条件假设是Net60,那基本上清关的时候都还不用付款要怎么提供款项证明?
- 假设A公司同时跟B公司购买各种无形服务、软件;那款项难道要各笔分汇?
- 对有能力运作跨境公司的经营人而言,生出款项证明势必不会是什么难事。
以上,还请多指教,谢谢!
作者: miroc (维以不永伤)   2016-10-03 21:39:00
所以A公司以高价做内销,但用低价做进口,假设幸运躲过海关的专家系统,那国内销货发票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吗?没有的话,海关那关逃过了,还有国税局等著。
作者: leontius0660 (阿草)   2016-10-03 21:58:00
当然不行...
作者: z7895123 (你有自己的样子)   2016-10-03 22:20:00
真好奇这是哪本大作教的?
作者: mirage2000 (超级帅的啦!!)   2016-10-03 22:26:00
海关跟国税局要这么蠢 进口时直接低报就好何必绕圈XD
作者: bapudow (totes bummed)   2016-10-03 22:45:00
进口的时候海关也不是笨蛋呀,当价格低于"常识"认知的价格太多的时候,海关就会查了.且就算给你低报过了,你低价进,市价卖,那你国内的税我看也缴不少呀
作者: joych (IRENE)   2016-10-03 22:55:00
海关根本不在意付款条件! 也不管你是60天还是分期付款....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6-10-04 15:44:00
移转定价太超过都是会被月亮惩罚的...
楼主: ShopnJKL (ShopJKL)   2016-10-07 14:58:00
原来是这样子!!我懂了,谢谢各位先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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