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一间制造业工厂的业务
因为经验资历浅薄,有些问题想请教大家
有爬文看到了其他人因为货物标示R. O. C. 而被罚款的经验
因为我并不常做中国的销售,所以第一次听说这种情形,但上网查了发现这好像是行之有年了
但我们公司比较有经验的助理也不知道这回事
我们公司的标签上有公司名称及地址,地址完整的写了R. O. C. 字样
因而出货到中国大陆,也被罚款人民币200元
听说这种“罚款”并不是明文规定的,所以也不会有罚单等凭据,是吗?
像这种情形
因为我出货前问客户两遍,有无特殊要求
客户都说没有
他是否应该有义务先告知呢?
或是他的报关行应该要先去涂销字样?
另外就是
如果要我们在工厂内就涂销或割去标签上的厂商与国名字样
我们要多一道人工,所以把金额费用加在价格上
如果以此争取自己权益,这是否也是合理的呢?
(一方面因为我们公司很怪,如要中性包装要提早订纸箱才有,中性标签也要特地去割除涂销。不知道是否大部分公司都这样?)
因为经验不足,怕闹了笑话,先请教大家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