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上遇到的一个问题:
我司与欧洲供应商下单(条件EXW),直接空运给我们的中国客户
而我司与中国客户的贸易也是EXW
FORWARDER是由中国客户指定的,并前往欧洲供应商的工厂提货
同事有跟欧洲供应商说:提单的CONSIGNEE与NOTIFY都做中国客户
已经出货一阵子了,欧洲供应商都没有给我司提单
1.请问这样的流程是对的吗?
还是因为是客户自行提货,提单我们本来就不会经手到?
2.提单上CONSIGNEE与NOTIFY都做中国客户,那么SHIPPER会做谁?
3.同事只有提供INVOICE给中国客户,我觉得很奇怪,但是到目前也没听到有问题。
还是说EXW条件下的出货文件,是客户由自行处理?
再请不吝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