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买方要求更改贸易条件,
由FOB TAIWAN 改成FCA TAIWAN,
找过资料后,发觉主要差别在风险何时转移,但费用的部分觉得有点乱,
但怕自己搞错了意思,以下是我自己的理解,
请各位协助确认是否有误,谢谢。
FOB TW (送到港口)
风险: 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买方负责。(指当货还在柜场时,风险仍由卖方负责。
ON BOARD后卖方就算完全交货,不负风险责任。)
费用:
国内卡车费:卖方付费
报关费: 卖方付费
吊柜/文件等费用: 卖方付费
FCA TW
风险: 当货物在指定地交付给运送人后的风险买方负责。
(如果是要求送到台中港,货送到港口交给forwarder后的风险就由买方负责。
如果是要求送到台北,货送到台北的收货人后的风险就由买方负责。)
费用: 例如送到台中港的话
国内卡车费:卖方付费
报关费: 卖方付费
吊柜/文件等费用: 卖方付费
费用: 例如送到台北,买收货人再送至港口
国内卡车费:卖方付费
报关费: ?
吊柜/文件等进柜场后的费用: ?
不知是否有什么条件是国内卡车费:卖方付费、报关费:买方付费、吊柜/文件等费用:买方
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