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MobileComm 看板 #1LRdgZjr ]
作者: joulin (joulin) 看板: MobileComm
标题: [新闻] 《消保法》修法... (APP不适用鉴赏期)
时间: Wed Jun 3 11:55:10 2015
《消保法》修法 生鲜、易腐败商品不适用7天鉴赏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2/621026/
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明定行政院可视产品特性,公告排除部
分不适合7天鉴赏期的商品,如生鲜食品、易腐败商品、影音或APP等。此外,因消费者与
企业发生定型化契约纠纷后往往难以以举证,新法也规定,企业若与消费者订立定型化契
约,自认符合消保法规定时,需负举证责任。
现行《消保法》规定,民众透过网络、电视购物等管道购买的蛋糕、DVD电影等易腐败或
立即可使用的产品,可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退回,且不必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但朝
野立委认为,为避免有心人士恶意滥用消费权,导致业者经营成本过高,法案初审时增订
排除条款,并授权行政院订定名单。
现行《消保法》明订,消费者签订定型化契约前,应有30天的合约审阅期,新法也明定,
企业不得以定型化契约使消费者抛弃审阅期,否则契约无效。若企业违反定型化契约相关
规定,主管机关限期改善但届期不改正,处罚锾3至30万元;再限期改正且届期不改正,
处5至50万元罚锾。
新法也明订,若依《消保法》提出的诉讼,因企业经营者故意所导致的损害,消费者得请
求损害额5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但因重大过失所致损害,赔偿金得请求3倍以下;因过失
所致损害,得请求损害额1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郭建伸/台北报导)
心得:
帮Google解套了?
因为不是使用Andriod
所以不是很了解
想问一下之前Google不愿配合APP有七天鉴赏期
好像被罚 而且被强制不能上架? Google还一度呛说Google play要退出台湾市场
后来的发展是?
我只记得好像有一阵子台湾不能购买APP 只能下载免费的
先不谈APP 跟什么生鲜项目
因为玩烂的不只这个 还包括其他确实应该要可以退的商品
但鉴赏期不该等于无条件试用期 你就算去店面消费 也只是让你当场试一下
而不是手机相机拿出门拍照 免费试用七天
中间有段话 "有心人士恶意滥用消费权" 回应了昨天版上的一篇文章
鉴赏期这条保护消费者的法律 真的被某些人滥用 玩烂了
不过 不管怎样 修法通过了 APP不适用7天鉴赏期
但其中有一个我有点疑问的地方
就是授权给行政院订定清单
也就是行政院有权决定哪些项目被排除 因此那些列出来的例子 大概只是范例
是否真的会被排除 要看行政院的意思? (挖 那行政院的权力就大了XD)
不知道会不会把APP排除 看来还是要看之后的行政院公告
BTW 不知道Apple的佛心15天鉴赏期 无条件可退APP的方案 会被拿掉吗....
至于其他心得
APP该不该有鉴赏期 修这法案是好是坏 这问题 就留给大家各自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