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70747 (阿右)》之铭言:
: 以下为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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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案单: http://ppt.cc/fy3u@.jpg
: APPLE验证: http://ppt.cc/bvcB@.jpg
: 本公司大呼小叫(扬升通讯行)
: 本店在于:大甲区光明路17号
: 在此呼吁各位乡亲,小心窃儿,本公司有切身之痛
: 本公司于今年9月3日20:00 ,遭到窃儿光顾
: 损失一支全新未拆封IPhone 5S 金色 16G
: 损失的金额是22500元,本公司感到相当遗憾
: 手机号码:3519-8XXX-903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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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窃当下,本公司有向大甲分局报案处理
: 警方也扩大搜寻,并且掌握监视器画面
: 也已经掌握特定几位人选,请窃儿自重。
: =================================
: 为什么在9月3号遭窃,至今才上网宣告
: 是因为本公司用机器号码去查证,直到最近才被开通
: 表示最近手机才有人打开使用,所以特此上网宣告
: 若您最近才买到全新IPhone 5S 金色,请查询机身号码
: 若机身号码符合,烦请尽速与本公司联系
: 也请各位同行及各位乡亲特别小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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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本公司想呼吁窃儿,
: 若您良心发现,不愿意惹上官司,您可尽速归还手机
: 本公司必定不追究任何刑责,
: 因为一时的贪念,造成店员赔上将近一个月的薪资
: 希望借此能警惕各位乡亲,祝福各位事业顺利。
不是针对Y70747,是针对这通讯行:
1.窃盗,公诉罪
你不追究国家还是会办,至于怎么判还要看对方是不是累犯
2.要员工赔钱不是不可以,比例原则以外还要法律程序
“弄丢12万钻 员工控珠宝店扣薪”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670
直接扣薪就是违劳基法。薪水归薪水,赔偿归赔偿
不能你是老板你最大,说扣就扣,不爽别开店啊~科科~
3.既然有IMEI也被启用了,就再报一次案
顶多拿着新报案的三联单去跟apple要求锁机吧
不过这机子我猜8成也不再台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