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板友 Apple ID 无故被锁的讨论中
推文里有人提出跨国、跨区也可能遭苹果停用帐号
因此写了 Email 询问客服关于转换帐号国家规则的问题:
1. 从台湾帐号转换至非本人居住国家的 iTunes Store 进行消费,之后再转换回台湾,
这样究竟会不会违反条约导致 Apple ID 被永久停用?
2. 注册非本人居住国家的 iTunes Store 帐号进行消费,有没有违反规定?
3. 假若使用者须要至国外居住一段时间(如旅行、工作),这样的情形该怎么办?
而客服回复:
1.(没有针对停用的部分明确回应)
2. 如果您希望从特定国家/地区的 iTunes Store 进行正常购买,您必须在该特定国家/地
区拥有居住地址与帐单地址。
特定国家/地区的 iTunes Store 项目仅提供给使用在该国家/地区发行与针对该国家/
地区发行之信用卡、转帐卡、iTunes 礼券或 iTunes Gift Card 的客户。
3. 如果您已经在国外,并拥有该特定国家/地区拥有居住地址与帐单地址,可以进行帐号
的转换。
另外还附上了 iTunes Store 条款和约定网址:http://www.apple.com/legal/itunes/ww
不知道板上大家有没有相关的经验可以分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