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看了提案内容,觉得有些简略
所以分享一下我的观点,也欢迎讨论或指教
提案只有说要求比照国外检验标准开放ECG功能
我觉得有些模糊,甚至可能政府被几句话打发带过
我认为在做相关的修法倡议时,可以提出类似于以下的论点:
“医疗器材的型态日新月异,现今医材以日常生活辅助监看提醒为导向的越来越多
(如Apple Watch 4的心电图ECG功能),不再像过往的医材。因此现今的医材法规
(贩售通路限制等),对于此种科技与生活结合型态的产品,过于严苛且无法相容
(举例而言,即使 Apple watch 4通过了现今相关法规的要求,所有要贩售的电信
行或苹果直营店都必须请领药商执照,且不得在网络贩售,这样的要求显然跟电子
产品的特性相斥)。
有鉴于此,政府应将‘以科技辅助日常生活健康’导向的产品,从现行医材法规中
抽离,另立其它与其特性型态相容之法规管理。此举不但有益国民健康,更可因应
未来科技发展完善相关法规。”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
因为这是对现行法规体系更动最小的做法,也比较可能获得采纳
(可能只要在药事法加一项:“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定,主要功能非为医疗用途,然
附有辅助日常生活健康监测功能之医疗器材,其管理办法另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不受本法限制。”这样的除外条款就好了)
避免掉大规模动到现行医材法规的可能,也适度的放宽相关产品的要求
不过总归一句话,也是要政府和苹果都有意愿要动起来,这样的修法才有机会
虽然这个平台成功机会不是很高,不过还是希望大家多多附议啦
期待真的有一天可以在台湾不受限制的使用ECG功能
以上是我的看法,欢迎讨论和指教
※ 引述《Jk20086636 (吴郭鱼)》之铭言:
: 大家好
: 小弟偶然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看到,有提案要求政府马上开放AppleWatch ECG功能,
: 众所皆知目前ECG功能在台湾贩售的硬件没有被阉割,但却是锁死无法使用,提案者要求
: 政府立马开放ECG功能听起来在执行上有点困难,但或许是一个让政府听见声音的好机会
: ,让官员们可以更重视此事,希望大家能动动手一起附议,让ECG功能尽早开放。
: 网址:https://reurl.cc/0a39o
: 补充:JPPT会吃内文各位伙伴发文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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