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三星世纪专利战,陪审团最终判三星须赔5.3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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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与三星电子之间世纪专利战,缠讼七年后终暂时落幕,法院裁定三星需赔偿苹果
5.39亿美元。
加州圣荷西联邦法院陪审团(2018.5.24)在此次审判仅就赔偿金额做成评决,因为三星侵
权的部分已经确立,三星侵犯苹果三项外观设计专利,包括黑色萤幕面板、弧形边缘和外
框、彩色的应用软件图标,还有两项功能专利:弹回画面、点选放大。
此案的最后争议点,在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三星认为仅需针对侵权部分支付赔偿金额
,而苹果则认为三星应就专利侵权补偿所有商业损失。虽然,关于损害赔偿的议题,三星
赢得了最高法院的一次重大胜利,称它只需根据侵权组件的利润支付赔偿金。然而,今日
加州法院陪审团认定三星须赔偿苹果5.39亿美元,可追溯至2011年。
本案起始于2011年苹果提告三星侵害专利,2012再审后法院判决三星应赔偿约10.5亿美元
,但经过上诉,2013年时法院将赔偿金额下调,同时三星已同意先支付部分赔偿金5.48亿
美元后,全案在2016年进入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2017.11.6)驳回了三星对CAFC法庭判决(2016.10.7)的上诉,高院认为三星
侵权确定,侵犯苹果iPhone专利,并发回地方法院重审。同时,针对侵权2项功能专利,
高院维持CAFC判决。今日,陪审团认定三星须赔偿苹果总价5.39亿美元,其中,三件设计
专利判赔$5.33亿美元,另外2件发明专利判赔530万美元。
表、陪审团最终评决
Apple v. Samsung 侵权专利 赔偿金
设计专利三件 D'677、D'087、D'305 5.33亿
功能专利二件 '381、'163 530万
不幸的是,对于三星而言,设计专利的“侵权组件”似乎已被陪审团视为整个手机来核算
侵权赔偿金,也就是说,三星从销售侵权设备获得的大量利润最终导致了损害赔偿。本案
将在专利诉讼世界中树立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尽管不一定符合逻辑,对于争论已久的外观
设计专利的有效性和价值,将会有不同以往的新观点及认定。
心得
苹果跟三星真的是控告多年。苹果认为三星电子要就侵权产品上的总获利来赔偿;而三星
电子则认为侵犯设计专利只是整个产品当中的一个元素而已,所以三星主张不应该以总获
利为基础拿来当赔偿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