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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an (僅供åƒè€ƒ)
2021-10-22 22:57:18家乐福不当收取开幕赞助金 公平会罚 150 万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0210280.aspx
今年 3 月,10 余家公会共同联署向公平会陈情,直指家乐福强索改装新店的赞助费,经
过约半年调查,结果出炉。公平会今天表示,家乐福已违反公平交易法 25 条规定,处新
台币 150 万元罚锾。
公平会去年底通过家乐福并购顶好的结合案,不过今年 3 月,10 余家公会联合向公平会
检举,指出家乐福要求供应商应配合开幕,提交附加费用,公平会也立案调查。
公平会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20 日委员会议就国内 13 家公会检举家乐福公司不当收取
新店开幕赞助金一案进行审议,决议家福公司(家乐福)与惠康公司结合后,就“顶好
Wellcome”超市更新为“Market 便利购”超市,向结合前已有在“顶好 Wellcome”超
市供货的供应商收取新店开幕赞助金,违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条规定,处 150 万元罚锾
。
家乐福通路数量多、分布广,拥有量贩店、超市双型态通路,109 年与惠康公司结合后,
整体经营量贩店与超市门市已达 300 多家,对于供应商也具有相对优势地位。
公平会进一步指出,家乐福这次收取新店开幕赞助金的供应商大多是中小型业者,各别供
应商供货给家乐福的金额占年度总销售金额比例很高,而且家乐福是这些供应商主要、甚
至最大的交易对象;也就是说,如果家乐福断绝与供应商的交易关系,供应商损失会很惨
重。
公平会强调,实务上常可看到流通事业对供应商商品上架收取附加费用,这件事情并不违
法,但不代表可以毫无限制向供应商收取附加费用;流通事业收取附加费用应该经过协商
,不能单方面要求对方接受,而且应该合理、符合比例性。
公平会也提到,对于原本就同时向家乐福及惠康公司供货的供应商而言,并没有因为家乐
福结合惠康而新增通路;而且家乐福收取新店开幕赞助金,是基于与供应商签定的 109
年契约条款,但结合前后的情况并不相同,家乐福直接以 109 年契约所约定的标准收取
新店开幕赞助金,显失公平。
供应商被不当收取费用,还有其他负面影响,公平会表示,供应商被收取的费用金额可能
会反映在商品价格,影响消费者权益。
此外,公平会也说,台湾糖菓饼干面食公会同业公会等 13 个公会反映家乐福强索赞助费
,这些公会会员达上千家事业,可见家乐福收取新店开幕赞助金,确实对市场交易秩序造
成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