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品牌都有每个品牌的爱好者或讨厌之人,即使在怎么不喜欢也不应该去污辱他人,
所以我将底下比较夸张的言论处以水桶。
另外回文无关本版的文章我会直接删除,如果再贴我就劣退,另外该篇文章之讨论我相信
已经足够,为避免纷争,所以将该篇文章锁文处理。
违规ID: tomshiou、gat105、OverRaven
违反事项: 3-2
罚则: 水桶一周
原文备存
tomshiou: 我只吃日本仙贝 这种次级品给次等人吃
gat105: 会去买的真的是智商有问题
OverRaven: 原po这就不对了 不顾及次等人的需求
还很多个吧.. 不止这一个...→ gat105: 会去买的真的是智商有问题推 OverRaven: 原po这就不对了 不顾及次等人的需求→ tomshiou: 惜瑞士不收次等人→ GOFORYOU: 会买的大概是怎样的人我们也不用多说什么
作者:
YCL13 (静默)
2017-12-20 12:15:00完全无理解板大长期这种只挑部份人来罚的标准为何?
作者:
l98 (寻找属于我的星星)
2017-12-20 13:51:00版主直接考虑类似文章的处理方式吧! 不然之后有得你烦的!
作者:
boycome (不要有太多幻想)
2017-12-20 14:28:00不处理这些人只会越来越嚣张始作俑者chben要不要一起处理?
作者:
ggman2 (ggman)
2017-12-20 15:32:00好好的板 故意带政治居然没事 以后大家记得第一个发文啊
作者:
ggman2 (ggman)
2017-12-20 15:35:00期待下一篇政治文 板主可不能双重标准 不能处罚第一篇哦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7-12-20 16:43:00其实不懂引战的点..就是不喜欢某个商品而已啊....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7-12-20 16:49:00内容对食品的喜好根本不是针对物品本身,很明显想带风向,这不是本版的中旨吧?应该一并处理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7-12-20 17:01:00请问chben, 对不喜欢的商品可以公然以脏东西称之?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7-12-20 17:12:00所以现在连评论一件"商品"都不行了吗? 我有攻击任何使用者?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7-12-20 17:23:00有道理! 板规无规范以商品为对象的情绪性言论
作者:
ggman2 (ggman)
2017-12-20 17:26:00意见不同就是旺旺同路人 就是助纣为虐 就是亲中 没政治吗?
作者:
l98 (寻找属于我的星星)
2017-12-20 18:16:00不用管他啦,上站4000多次,又在八卦版走跳怎么会不知道引战的含义,现在就是版主要新增板规避免后续文章来板上造成版友和版主的困恼,让讨论回归于原本立版初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