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财主大家好
更新状况如下:
这个道路用地有争议 但对方说要买就买不买拉倒
可是契约明明就有写道路用地也是买卖标的之一
据我们侧面了解
卖方是说这地只能要就全部转移否则就全部不转移
因为卖方占了四分之三 所以说不转给我们
所以想请教各位财主
1. "这地只能要就全部转移否则就全部不转移" 法律上是站得住脚吗
小弟查询条文 只有这土地是公同共有的情形下才成立
但就算是公同共有 也是可以变更为分别共有 分别共有之后就可以卖掉持份
还是有其他状况小弟孤陋寡闻 真的像卖方所说的 永远只能全部转移否则就全部不转移?
如果真的 那就没有谁违约的问题
2. 承上,如果可以变成持份的状态再转移给我方,但卖方不想动作,是否可以告对方违约?
?(如果是这个状态,对方就是骗说不能转移,就是要骗我方自己放弃)
3. 也许可以有另外方法,我方买对方的四分之三土地,或者对方买我方的四分之一。那么
,请问道路用地通常如何估价(这地是公共设施保留地)
先谢谢各位财主老爷夫人。
※ 引述《moneyisall (mighty)》之铭言:
: 各位财主大家好
: 小弟亲戚最近买房
: 卖方是好几个继承人案件
: 整栋共四楼 买在四楼
: 房屋与房屋的土地都可过户
: 另外还有一笔道路用地也是买屋契约上有写要买卖的
: 但对方忽然说这笔道路用地不过户
: 说这笔不是房子的建筑基地
: 所以不需要移转
: 所以想请问各位大大
: 这是什么意思
: 虽然道路用地不值多少钱 虽然只能买四分之一的道路用地
: 但是还是可以卖钱 不是吗
: 请问我要如何主张权益
: 还是说对方真的可以因为这笔不是房子的建筑基地就不过户?
: 小弟很不懂怕被薛
: 还请各位财主老爷相助
: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