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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K2 2025-03-05 22:41:47就差七天!他卖房疏忽这细节 400万免税额飞了
2025-02-27 10:16 经济日报/记者胡顺惠/台北即时报导
房地合一税优惠别踩雷!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自住房屋若符合一定条件,出售时可享
房地合一税4百万元内免税优惠,但申请时须确保符合“持有、居住、户籍登记连续满6年
”的规定,否则仍须缴税。
国税局分享,甲君在2018年5月21日购买房屋,并于2024年5月29日出售,表面上持有已满
6年且甲君的水电使用状况显示确实有居住,且过去6年未出租或作营业用途,照理来说应
符合免税条件。
不过,国税局却发现甲君是2018年6月6日才办妥户籍登记,距离满6年还差7天,因此不符
合“户籍登记连续满6年”的规定,最终仍须对275万元的课税所得缴纳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提醒,想要适用房地合一自住房优惠,需符合以下四大条件,第一,持有、实际居
住、户籍登记均需连续满6年;第二,出售前6年内,房屋不得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
用。
第三,出售前6年内,未曾使用此优惠免税;第四,课税所得在4百万元内者可免税,超过
部分仍需课税。
国税局提醒,审核时会查核地政登记、户籍誊本、水电使用纪录、房屋税与租赁所得等资
料,以确认是否符合资格,户籍登记日期务必要注意,千万别因几天的误差而错失免税机
会。
不论是否符合免税资格,房地交易后仍需依法申报,期限为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或房屋使
用权交易日的次日起30日内,若未按时申报,可能面临罚则。
国税局建议,民众出售自住房屋前,应先确认是否符合免税资格,若有疑问,可向当地国
税局或拨打免费服务专线洽询,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89/8574857
国税局调查居住事实:
1.医疗就诊纪录均不在出售地区
2.劳健保投保单位不在出售地区
3.向管委会函询并回复有无出租
国税局以实质课税认定是否自住
作者:
lun0120 (Lun)
2025-03-05 23:57:00为什么要查房屋税?
作者:
aowen (...)
2025-03-06 03:51:00房地合一税啊
有出租就没有400万免税额 难怪不给请租屋补助400万*20% = 80万
作者: SFC66 (SFC66) 2025-03-06 07:07:00
楼上的是 275*20%
作者: comi0530 (笨橘子) 2025-03-06 09:51:00
如果小换大的话 还是可以重购退税
作者: sam21sam21 (sam21sam21) 2025-03-06 11:17:00
请各位记得看公告,讨论一下
作者:
Goog1e (咕狗)
2025-03-06 11:18:00"调查"就是考察后根据各项事实综合判定并做出结论啊并不是说某项不符合就直接判定非自住 国税局自然会认定
他这假如是委托房仲卖 也有告知要重购退税 房仲没提醒有够弱过户往后压一个礼拜就搞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