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办贷款
名下2间继承取得,1间自己买的现金无贷款
月收8万,买1500房子,只能借1000万20年无宽
(因为继承跟自购,两户出租一户自用,所以只能20年无宽)
最近买了一间银行又出新招
要求他签这间贷款期间保证不租出,否则收回贷款
这会不会太离谱,一般都是签用途自用,住一段时间转出租也可以
而且强调会回查
还有一家希望他能签,其余不动产愿作社会宅房租市价7折,多0.5成
或是一定时间内卖掉2间以上
这点我是直仪真实度,虽然这体系的行库我愿相信,配合政府政策
感觉有人开这种枪
让非首购,名下有房的要马现金,不然别买
然后再查你现金买的.....就是告诉你
不要持有超过一间
这次是玩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