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86036 (骷髅怪)》之铭言:
: 印象中第一手必须要有身障停车证或大牌才能买
: 第二手由于无注记,地政不懂都可以合法转移
: 但是依法没停车证的不可停或占用
: 即便是私人产权
: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1项及第5项规定,未依法停放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者
: ,将处以新台币1200元罚锾。
: 原本属于可民众检举项目,被限缩了
: 过去可以民众检举邻居
: 现在必须要报警,由警察到场取缔
: 可以私人停车场未经许可,除非有搜索票载明范围,否则大楼可以不给进入
: 但不给进去开罚有无违反,身心障碍权益保障法就不知了,变成罚大楼另一条
: 这也就是为何民营收费停车场要设身障车位,且表示是会罚
: 能不能买自己判断
: ※ 引述《Mylife5566 (这就是人生)》之铭言:
: : 小弟住在台北市社区,而社区有规划残障车位,因为收到资讯很混乱,所以
: : 特别上来询问前辈:
: : 一派说,残障车位属于管委会产权,所以身体不方便的社区人员皆可使用。
: : 问题来了,这意思是只要我有残障贴纸在车上,我就可以长时间停放,毕竟
: : 产权属于管委会,算是公设吧。
: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6481460
: : 另外一派说,这是住户产权,但因为法规,所以社区的不方便人士可以使用。
: : 问题来了,这意思是只要我有残障贴纸在车上,我就可以长时间停放? 那产权所
: : 有人车停哪?
: : 再麻烦各位解答,谢谢大家。
我住的社区市近五年新大楼,所以结论是: 这是无障碍车位,属于某位购买的住户
但是有需要的人,仍然可以使用? 那这位住户车停哪?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