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央行选择性信用管制规范之协处措施10/9

楼主: sospeter (预测未来)   2024-10-09 16: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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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本行选择性信用管制规范之协处措施
本行于113年9月20日调整“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规定”(下称“
本规定”)。实施以来,部分民众反映其房屋系继承取得,或有实质换屋需求时,“本规
定”相关限制,将影响其财务规划。
达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并兼顾民众购屋自住需求之资金规划,本行提供下列协处措施,
自113年9月20日起申办之贷款案件均可适用:
一、自然人因继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贷,不计入“本规定”之房屋数及房贷户数,亦即自然
人只有继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办之购屋贷款(非高价住宅贷款),得排除“本规定”之
适用。
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实质换屋需求,经与承贷金融机构切结约定下列事项后,新申
办之第1户或第2户购屋贷款(非高价住宅贷款),得排除“本规定”之适用:
(一)借款人应于新申办之购屋贷款拨款后1年内,将名下原有房屋出售并完成产权移转
登记,且不得以转贷等方式规避上开事项。
(二)借款人违反切结事项时,承贷金融机构应对借款人取消宽限期、收回原应分期偿还
之贷款本金或贷款成数差额、追收罚息及加收违约金等。
三、自然人已签订购屋(包括成屋及预售屋)合约,即将申办贷款时: 
(一)符合上开情形者,仍可排除适用“本规定”。
(二)自然人申办财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购屋优惠贷款,且非属高价住宅贷款,不受“本规
定”第1户购屋贷款及第2户购屋贷款限制。
另依据内政部公告之“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及不得记载事项”、“成屋买卖
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及不得记载事项”相关规定,买方贷款金额少于预定贷款金额者,
如属不可归责于双方时,已订有相关处理机制。例如,预售屋卖方可同意由买方分期清偿
差额,或买卖双方得选择解除契约;成屋买卖双方得选择解除契约。
心得:
白话文摘要
1.继承房.排除
2.换屋1年内卖掉.排除
3.青安.排除
以上如果是买高价住宅,通通不能排除
作者: bluenova (New.蓝)   2024-10-09 16:34:00
预售解套大胜利
作者: glenex (薄薄)   2024-10-09 16:36:00
继续喷
作者: session5   2024-10-09 16:36:00
已签约预售屋无敌啦 贷款成数不够也可以补
作者: wang56 (wang56)   2024-10-09 16:36:00
说好的给投资客lesson?投资客直接解套,爽翻
作者: camoont (cat ^^)   2024-10-09 16:37:00
第二户已签约的排除, 给推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24-10-09 16:38:00
快笑死,金龙哥被党跟建商上课了吗?
作者: session5   2024-10-09 16:39:00
已签约的一样要继承或一年内换屋,才可排除
作者: Mithra (咪斯拉)   2024-10-09 16:40:00
Lesson 2
作者: tctv2002   2024-10-09 16:41:00
已签约一样要签切结
作者: wang56 (wang56)   2024-10-09 16:41:00
今天不敢提要给投资客lesson,笑死,房价继续炒高
作者: supermanstar (阿呆桶面)   2024-10-09 16:51:00
预售屋成数不够可以分期回补给建商,这样子不用急着平转了
作者: tswen (T-swen)   2024-10-09 17:00:00
建商都没钱了 还在跟你分期。当然九月收回来重卖呀
作者: johnnyzeus (JohnnyP)   2024-10-09 17:21:00
第二户是指你继承了两户….如果你是自己两户一样受限他整篇重点是继承..
作者: cloudccw (.....)   2024-10-09 17:42:00
已签约 还是要符合前面两条 是哪里看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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