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版上各位专业的大大,社宅业者的利益大约是怎么计算呢?
比如说自售房屋,可以预期仲介大哥大姊肯定会积极,因为案件成交那金额真的很巨大
但租屋的社宅业者这块?相当好奇
因为之前小的有一间台南永康房子要出租时,有一个令我不解的经验
事情大概是这样:
房子放上数字网自租,很快有一位A小姐来约看
当天A小姐身后有一个B小姐,B说是陪A小姐看屋的朋友,但言谈间觉得两人完全不熟
A进门后非常仔细看屋,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看
B则是一直向我们笑脸攀谈,但能巧妙地指出房子的唯一的一两个不足之处
我们自认房子都弄得跟自己要住的状态差不多,尽善尽美,
但B就笑着问我们厨房上的一个灯泡为什么是建商给的原灯泡,没有换成整座灯具呢?
类似这样,但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这样做的理由。
A看得很细,感觉就很喜欢,但看了很久以后却没有当场下订,
B给A的言谈意思就是可以再看看吧
我们也不觉得如何,因为房子很抢手,后来几天内连续两组都想租,很快就租出去了
事后也接到A的电话说她其实也非常喜欢只是犹豫了两三天,但就没办法租给她了。
后来,在社区大厅竟然又遇到B小姐,
B小姐热情地迎上来说自己是社宅业者,那天参观了我们家觉得有多美如何如何
开始热力纠缠我们,想拜托我们签给她来出租。
同时发现社区内果然有好几户都是她在出租的社宅。
所以其实可能A当时是同时要看好几户社区的房子,B就顺便跑到我家来了。
家人当场怒爆,事后说很想让她难看,因为这不就是欺骗闯民宅搞破坏然后再来签委托?
但我想说算了她可能就想讨个生活吧
只是好奇,出租个社宅利益有多大?需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