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夫妻各有一房重购退税问题

楼主: loveci (毛毛的鱼)   2024-05-17 20:31:43
大家好,请问一下重购退税的问题,
妻于108年持有一房产A,
夫于113年持有一房产B,
购买夫持有之房产时,未使用重购退税。
之后再购买第三户房产C时,
登记妻的名字,且于二年内出售A。
请问这样也可以使用重购退税吗?
作者: bustinjieber (贾小斯汀)   2024-05-17 21:26:00
可啊,在籍的时间注意一下
作者: starck (丫安)   2024-05-17 21:41:00
要解释为什么夫妻分开住 查很严
作者: iclaire (JOJO)   2024-05-17 22:09:00
原po只是登记不同人,但没有设籍也没有分居的问题
作者: tayatiffany (羽渝)   2024-05-17 23:45:00
求问楼上 没有设籍不符合重购退税要件吧?
作者: yohappy (good~)   2024-05-18 02:12:00
新旧屋都要有居住事实、设籍,就AC都要有,夫妻名下房产国税局都会对照看,就先送件看看,需要补资料再说,不然也可以像我补税 @@
作者: IUIST   2024-05-18 05:41:00
有设籍但只有假日去度假,这样算居住事实吗? 应该要算吧? 还是政府规定每天都要住同一间才算,这样度假房怎么办?
作者: takeshichen (tekeshi)   2024-05-18 07:40:00
搭板问一下:关于重购退税,设籍、居住要多久的时间呀?不会是六年都要在?
作者: Nightu05 (Tiffany)   2024-05-18 07:43:00
C登记老公名也可以 少退土增 不过老公已经有B 那C登记老婆的就好买C时夫妻其中一个人户籍迁过去 A有居住事实 国税局是没要我的水电单啦
作者: iclaire (JOJO)   2024-05-18 17:18:00
夫妻都设籍在A,之后其中一方移转到C,就可以了
作者: yohappy (good~)   2024-05-19 22:56:00
送件会先给过,后面大概2年内会再查核,整个程序都要完整,所以一开始拿回来的重购退税,不一定是真的,它也会再寄单来叫你补税,然后提复查,复查后就是查水表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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