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前辈们大家好,新人第一次买房自住,约签完之后就遇到状况,希望各位能帮忙解惑
先说明一下目前的状况:
我们目前仍是租屋的状态,但租约只到五月中旬
目前购入的物件,因屋主车位尚未过户,所以等房子+车位一起送件,正式过户预计要到九
月底了
(合约内有附加条款:若车位未取得则契约作废,保障我方权益)
中间空白期的5~9月,当初屋主老公代签时有说可以与我方签0元租约,用无偿租赁的方式
先让我们入住,这部分有另外签合约(没有写违约会有什么赔偿发生)
但是原先预计四月中要签租约,一路拖到今天,屋主才说她当初并没有同意这个条件,现在
改口不签租约也不让我方先入住
之前一直都觉得有签约有保障,所以部分大型家俱也买了准备先进去,结果现在住不成还得
临时另外找其他地方
虽然房仲那边有表明能帮忙出另外租屋的租金,但心里还是很不平衡(约都签了为何可以说
反悔就反悔),所以想问问各位遇到这种状况会怎么处理,难道只能往肚子里吞吗QQ
以及也想问问该怎么调适心情,谢谢~
(手机发文排版跑掉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