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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一名女子日前要购买台北市士林的一间房子,但她控诉,疑似遭到卖方及仲介“联
合诈骗”,原来是卖家疑似伪造文书,要把未成年儿子名下的房屋卖掉,还提出“动支”
需求,先把履约保证帐户里的200万头期款拿去用,搞到最后房子无法过户,让买家好无
奈,说要提告讨回辛苦钱。
当事民众A小姐:“很纳闷到底这中间,他们发生什么事情,而我是唯一的受害人。’
口气中满满无奈,这名A小姐透过房仲要买台北士林,一间30多坪的房屋,哪知道最后成
了一场空。
当事民众A小姐:“我应该更敏感一点,可能可以不会受骗,他一直催促着我贷款动作要
快一点。”
签约时卖方B小姐说要卖的是17岁儿子名下的房子,买方A小姐付了头期款,而且是有履约
保证的,B小姐提出“动拨、动支”需求,表示需要先动用头期款200万,A小姐当下不疑
有他就同意了。后来代书却通知,房屋没办法过户,一查竟然发现B小姐儿子的父亲过世
后,B小姐先去帮办儿子继承然后卖房,后来儿子的姑姑又去办“遗赠”,搞到后来所有
权不清楚,姑姑跟儿子也不同意B小姐卖房。
当事民众A小姐:“他们其中一个(房仲)业务,跟这个妈妈有借贷的关系,就是妈妈有欠
他钱。”
A小姐怀疑卖方跟房仲有可能串通诈骗,后续将要提起民事诉讼,甚至告诈欺、伪造文书
。
非本案律师余韦德:“除非本案买方可以证明,屋主这边有诈欺或伪造文书的故意,要不
然本案就属于民事债务纠纷。”
真相是如何?还要等后续调查、对簿公堂才能厘清,房仲品牌总部则说会协助当事人处理
,后续交给法律调查,不过有其他房仲就提醒,买房签约前要付订金、头期款,同时办理
履约保证,由第三人介入交易过程,就是要防制恶意诈欺行为,如果房子还没过户,卖家
又要求“动支”,就要小心被诈骗,这一回A小姐只想讨回200万,希望辛苦钱能回到自己
手中。
心得:
哪家房仲这么雷,问题是总部只说要协助当事人处理,至于拿不拿的回来是不是不关总部
的事?
※ 编辑: lienchi (220.132.207.203 台湾), 05/03/2024 20: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