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有发过文询问我的贷款情况,但现在想请教各位大大路该怎么走比较好,我们约
40岁小孩10岁和8岁,正常消费,不奢但也不俭。
贷款情形如下:
1 自住透天,岳母的名字,借款人我老婆,贷款余额332万,(月还款0,因为不是我们还)
。
2 自住透天增贷,借款人我老婆,月还款13691,贷款余额321万。
3 投资大楼,现值约400万,我老婆的名,借款人我老婆,月还7641,月收9000,贷款余
额180万。今年5月持有满5年。
4 投资大楼,现值约600万,我的名字,借款人我,月还12128,月收14000,贷款余额293
万。今年12月持有满5年。
5 老旧公寓,市值约400万,我的名字,借款人我,月还6400,月收10500,今年11月还清
房贷。
目前下订2户预售各970万,我和老婆各一户,四年后交屋,已付订金共40万,5月再付60
万,之后每期8万,共25期,目前手上可动现金共约100万。我和老婆月收入各约6万。
我目前的想法是先以现金付预售的钱,等我5号房的房贷还完后再去重贷(还是我应该现在
就去重贷?@@ 不确定能贷多少,约35年无电梯公寓,当初买150可贷100),再来就是明
或后年要卖房…
我有想过是不是卖掉3号房去还清4号房,这样我们名下的房子就都没有科目1了。再用4号
房去贷出科目4? 到这里我就有点蒙了 @@
感谢各位大大指点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