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结:https://myppt.cc/d0b2Cz
内文: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18)日排审囤房税2.0修法,不过仅进行询答,未进入逐条审查,
财委会召委、民进党立委沈发惠表示将择期再审。昨日询答过程,有立委表态反对财政部
修法版本授权地方对商办课囤房税,将提案删除相关条文。
《房屋税条例》修法(囤房税2.0)共21版本,列为优先法案,要力拼本会期三读、明年7
月1日上路,反映在2025年5月收到的房屋税单。
朝野立委昨日质询财政部长庄翠云,聚焦在商办囤房税、建商宽限期如何订定才算合理、
是否应由中央统一订定税率等三大议题。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指出,财政部修法版本针对如商办等“非住家”房屋,也授权地方可订
定差别税率,但他质疑,像是银行持有,或是像台积电在台南、高雄许多厂房,恐因此受
到冲击。
庄翠云回应,此次修法针对房地产市场,对于住家用、非住家用房屋管制强度不同,住家
用是“应”采差别税率,具强制性;对商办等非住家房屋则是“得”采差别税率,授权地
方自行决定。
庄翠云表示,现行非住家房屋税率也设有上下限,修法并非强制,地方可因地制宜,希望
借由这项修法使税负合理化。
但吴秉叡认为,商用不动产与居住正义无关,授权地方政府订差别税率并不合理,他将提
修正案删除这项条文。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表示,他支持囤房税,但对于建商存货如何合理定义,财政部必须好好
思考,财政部草案订定建商宽限期两年,但连法院拍卖房屋都要三、四年,若两年内未出
售就被视为存货,恐有重大争议。
心得:
不意外 继续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