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结:囤房税改采全国归户 非自住税率最高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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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现行囤房税持有第4户起视为“非自住”,税率1.5%至3.6%.但外传行政院明(5)日将宣布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囤房税改“全国归户”,税率也会提高,最高达4.8%,预计
明年实施。
现行“房屋税条例”规定,住家用房屋分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户
,税率1.2%,第4户起为被视为“非自住”,税率介于1.5%至3.6%,由地方政府决定是否采
用差别税率,被称之为“囤房税”。
因现行房屋税并未采全国归户,若台北市持有3户、新北市也有3户者均适用自住税率,可规
避“囤房税”,不过,明天行政院如果改采全国归户,不同县市都持有囤房者,只要超过3
户就会被课到囤房税。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执行总监徐佳馨指出,本方案重点并非最高税率从3.6%变成4.8%,而
是财政部采全国归户,让以后不再发生借由县市税率不同达到节税目的之作法,影响除了多
户持有者,也包括手上有长期库存的建商,且新屋影响比旧屋明显。
至于是否会影响房价,徐佳馨指出,除了看购屋人财力外,也会看大环境状况,如果房市没
有大幅修正,不大容易发生屋主抛售的状况。
心得:
改成全国归户的话影响蛮大的吧
虽然才4.8%也不至于让房市有多大波动
毕竟台湾房市有够热